泛亚电竞 泛亚电竞官网泛亚电竞 泛亚电竞官网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三季度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30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蔬菜、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4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合格率为9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饼干8批次,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19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34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不合格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5批次,不合格3批次,蔬菜98批次,不合格2批次。
粮食加工品4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调味品17批次,肉制品15批次,乳制品11批次,饮料24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罐头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食糖4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糕点13批次,豆制品10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水产品14批次,水果58批次,鲜蛋2批次,食用盐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兴宁市新旺百货商店经营的香葱苏打(生产企业:福建华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5月2日,规格:368克/包),标签不合格。
1、兴宁市石马镇彩云商场经营的黄金留可口姜糖,(生产企业:广东雅太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5月6日,规格:288克/盒),标签不合格。
2、兴宁市龙佳百货商行经营的爽心香芋味奶味糖,(生产企业:汕头市龙湖区佳华食品厂,规格:369克/包),标签不合格。
1、兴宁市黄陂镇思威百货商场经营的小锅米酒,(生产企业:梅州市梅县区客乡酿酒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9日,规格:500ml/瓶),标签不合格。
2、兴宁市大坪镇益亿家百货综合商店经营的品丽珠干红葡萄酒,(生产企业:烟台华夏长盛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7年9月7日,规格:750ml/瓶),标签不合格。
1、兴宁市坭陂镇张涛商店经营的坛恋菜泡豇豆,(生产企业:湖南开口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1月2日,规格:350g/包),标签不合格。
2、兴宁市东街百货商店经营的阿姚皇榨菜丝,(生产企业:余姚市阿姚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1月3日,规格:118克/包),标签不合格。
兴宁市石马镇汇万家超市经营的情人梅,(生产企业:广东金鲤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2月25日,规格:350克/瓶),标签不合格。
1、罗秋朋经营的石马土鸡,经营地址:兴宁市兴城兴东北一街96号,生产日期:2020年6月30日,金刚烷胺不合格。
2、广东天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兴宁分公司经营的番鸭,经营地址:兴宁市兴城曙光路明珠水上乐园第2层,生产日期:2020年7月11日,恩诺沙星不合格。
3、广东天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兴宁分公司经营的果园鸡,经营地址:兴宁市兴城曙光路明珠水上乐园第2层,生产日期:2020年7月11日,氧氟沙星不合格。
1、兴宁市剑雄蔬菜店经营的韭菜,经营地址:兴宁市盐铺街17号,生产日期:2020年7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
2、广东天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兴宁分公司经营的黄豆芽,经营地址:兴宁市兴城曙光路明珠水上乐园第2层,生产日期:2020年7月11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豆芽的生长调节剂,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之目的。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的应用十分广泛,它可以促进豆芽下胚抽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绿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视。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文明确规定对4-氯苯氧乙酸钠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注销生产许可申请。此次抽检的“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说明豆芽生产单位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仍存在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的行为。
腐霉利( procymidone),是新型杀菌剂,属于低毒性杀菌剂。适用于果树、蔬菜、花卉等的菌核病、灰霉病、黑星病、褐腐病、大斑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为0.2mg/kg。蔬菜中检出超标的农药残留,与蔬菜生长期间农药使用剂量未严格控制或在停用农药后短期内马上采收上市等原因有关。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监督抽检中发现畜禽肉中检出恩诺沙星,原因可能是在养殖时非法使用所致。
本次抽检的产品中有8批次在标签标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净含量字符高度不能满足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说明部分企业对产品标签标识规范认识不够,设计、印刷把关不严;并且企业对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理解不到位,标签标识合规意识淡薄是导致产品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金刚烷胺又名三环癸胺、三环葵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药物。《兽药地方标准 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 第560号)中规定,金刚烷胺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金刚烷胺在食品动物体内残留,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使其在人体内蓄积而产生耐药性。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此次抽检的“果园鸡”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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