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8类食品共2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
抽检依据: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指示性微生物等指标,共抽检28批次产品,合格2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