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016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983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